兰州市七里河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3名新增确诊病例相关情况的通报
10月26日0时-24时,七里河区新增确诊病例3例,现将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公布如下: 病例1:彭某某,女,50岁,现住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窑北海水印泉山小区。10月16日7:20左右和丈夫步行至七里河区八里镇三十六中车站,7:27乘坐751路微公交至解放门站(微信付款:给千岁,满员,约8人),7:41转乘56路公交至城关区皋兰路站下车(车辆自编号2464),约8:30步行至城关区老背斗刀削面馆上班,20:30左右下班,步行至城关区王家庄车站,乘坐118路公交至城关区解放门站(车辆自编号6869),21:01换乘751路微公交至三十六中站(微信付款:啦啦啦,满座,约8人),步行回家。其他时间无外出,上班时间未戴口罩,乘车时段戴口罩。10月17日7:30左右和丈夫步行至三十六中站,7:45乘坐751路微公交至解放门站(微信付款:给祥,满员,约8人),7:56换乘56路公交至皋兰路站下车(车辆自编号2450),约8:30步行至老背斗刀削面馆上班,20:30左右下班,步行至王家庄车站,20:33乘坐118路公交至解放门站(车辆自编号6399),21:13换乘751路微公交至三十六中站(微信付款:天道酬勤,满座,约8人),步行回家。其他时间无外出,上班时间未戴口罩,乘车时段戴口罩。10月18日7:30左右和丈夫步行至三十六中站,7:34乘坐44路公交至解放门站,8:02换乘56路公交至皋兰路站下车(车辆自编号2452),约8:30步行至老背斗刀削面馆上班,20:30左右下班,步行至王家庄车站,20:33乘坐118路公交至解放门站(具体班次不详),21:43换乘751路微公交至三十六中站(微信付款:蒋师傅751,满座,约8人),步行回家。22:30餐馆老板王某电话告知彭某某19日停止上班,原因为店中有新冠确诊病例就餐史。其他时间无外出,上班时间未戴口罩,乘车时段戴口罩。10月21日21:46打车(微信付款:168)至七里河区华林山桥头做核酸检测,下车后做核酸检测未果,停留数分钟,21:59打车(微信付款:二两米饭)到八里镇五里铺村委会做核酸检测,检测后步行回家,其他时间无外出。10月23日14:00左右出门至楼下乐乐便利店购物(微信付款:倪先+~我断后),停留时间约10分钟,店里有4-5名顾客。其他时间无外出。10月24日23:00前无外出,23:00在居住小区做核酸检测,全程戴口罩。10月25日无外出,14:00左右核酸检测人员上门检测,21:00转运至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雁滩分院。病例2:刘某,女,31岁,现住兰州市七里河区秀川街道恒大名都小区。10月11日-17日生活规律,轨迹稳定,每日7:00带两个孩子乘坐2路公交上学,大儿子在七里河桥南换乘去敦煌路小学上学,本人送小儿子在市一医院下车到王家堡小学上学,后步行穿过建兰路步行街到达单位(西站银信大厦19楼)上班,17:00下班,原路返回王家堡小学接小儿子,17:50左右乘坐2路公交回家,大儿子自行回家。10月18日8:48乘坐D754次动车(6车7C)于10:36到达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哈达铺车站,同行37人(公司同事35人,导游1人),后乘坐大巴车(甘D49292)到达宕昌吃中午饭(具体饭馆名称不详),14:00左右到达宕昌县鹅嫚沟景区,18:00左右离开,乘大巴车(同上)到达官鹅沟“山水农家乐”吃晚饭、住宿,后再无外出。10月19日8:30左右进入官鹅沟景区,11:30左右出景区,后乘坐大巴车前往官鹅沟“山水农家乐”收拾行李,约12:00出发前往宕昌,在“蜀香味家常菜”就餐,14:00左右乘坐大巴车前往康县花桥村,17:00左右到达康县花桥村“菩提庄园”,后在一饭店吃饭(具体名称不详),就餐结束后晚宿“菩提庄园”。10月20日8:00在酒店吃完早餐,后乘大巴车(同上)10点左右到达康县朱家沟,12:00左右出景点返回花桥村“菩提庄园”收拾行李,14:00出发乘坐大巴车(同上)返回兰州,22:30左右到达兰州,随后乘坐同事裴某某丈夫所驾私家车回家。10月21日7:40左右从家出发乘坐136路公交去单位取东西,待至12:00左右,后其丈夫驾车接回家,下午和老公一起驾车去东立奥特莱斯广场排队做核酸检测未果,随后驾车前往培黎广场社区做核酸检测,检测结束后驾车回家,再无外出。10月22日上午在家无外出,14:00左右乘坐136路公交去办公室发快递(快递员上楼取件),15:00左右乘坐136路公交返回家中,再无外出。10月24日下午在居住小区院子做核酸检测,随后返回家中,其余时间在家无外出。10月26日2:00被转运至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雁滩分院,进行隔离治疗。病例3:马某某四(系10月25日确诊病例马某某的丈夫),男,33岁,现住兰州市七里河区五星坪后街77号。10月7日至15日,在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。10月15日16:00返回兰州市七里河区西园街道五星坪社区五星坪后街。10月16日11:57至16:51,骑电动三轮车收废品,途经城关区牟家庄、甘兰饭店、兰州火车站、五泉宾馆、伏龙坪、七里河区牛奶厂后回到五星坪家中。其间:12:56平凉路南口监控显示同行人马某,14:08五星坪前街监控显示同行人妻子马某某,15:22至16:20上西园上宝苑小区门口监控显示与马某某在一起。10月17日11:00,从五星坪家中出发,骑电动三轮车途经七里河区义乌商贸城、林家庄小区、下西园小区、七里河矿机厂家属楼、上西园,15:18七里河铁路家属院门口监控显示同行人马某某,16:40七里河速8酒店门口监控显示与两人有近距离接触。10月18日7:00出发前往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,当天返回,19:00途经七里河区袁家湾,19:30回到五星坪,有一同行人。20:57在金澳大酒店。10月19日至20日,骑电动三轮车收废品,途经七里河区八里窑、三十六中、七里河尖峰小区、工林路与华林路十字、城关区保育院、元通大厦、双城门、新武都路、华德商场、广武门、邓家花园、金昌路、酒钢结算中心、丝绸市场、忆云宾馆等。14:26五星坪监控显示和妻子马某某骑电动三轮车出行。10月20日17:00五星坪后街监控显示,同行人马某某, 19:34监控显示在五星坪后街与一男性骑电动三轮车出行,公安轨迹调查显示13:00(小西湖公园)至18:43(明仁花苑)之间无其他轨迹。10月21日13:20骑电动三轮车收废品,途经城关区伏龙坪老年公寓、七里河区宜和家园、工林路、兰州理工大学、马忠华,14:31监控显示与杨某某同骑三轮车在五星坪中街出行,17:15返回五星坪家中。10月22日17:00骑电动三轮车与妻子马某某去五星坪小学采集点进行第一轮10:1混采咽拭子核酸检测。10月23日公安轨迹调查显示:15:33在七里河区海德堡庄园,途经宝丰家园、武威路、工林路,17:25后再无轨迹。自述往返于五星坪中街水站和住处运水5次,16:59从家中骑电动车于华林山羊肉面片馆就餐,同行人杨某某,后返回到五星坪后街出租房休息。10月24日8:00出门步行至五星坪小学核酸检测采集点,第二次10:1混采咽拭子核酸检测,10:30在五星坪小学门口一菜铺店购买蔬菜,后步行回家,14:40与妻子马某某同骑一辆电动车出门,在五星坪前街星明牛肉面馆就餐,15:30就餐后两人骑电动车回家,16:00五星坪中街十字路口店铺买活鸡。10月25日9:30因妻子马某某核酸复核阳性,作为其密切接触者由七里河区联防联控办转运至定点隔离点。 10月26日,宕昌县疾控中心在对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接者的核酸检测中,发现1名集中隔离密接者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。经市县专家组会诊后诊断为新冠肺炎疫情确诊病例,轻型。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:
马某某,男,现住宕昌县城关镇金茂城小区。自述10月1日-18日无河西、迭部等地旅居史,无官鹅沟景区、哈达铺长征纪念馆旅行史。
与该病例在行程轨迹上有交集的县内外人员,请尽快向所在村(社区)、单位报备,并配合村(社区)、疾控机构落实核酸检测、隔离观察、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。如因瞒报、缓报,造成不良后果的,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宕昌县联防联控办公室电话
0939–6122616
宕昌县疾控中心疫情防控值班电话
0939–6121513